外來務工人員“十二五”納入公租房保障
去年9月,濟南市出臺的開展公共租賃住房試點工作的意見稱,有穩定職業并在我市市區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條件成熟時逐步納入保障范圍。昨日,這一時間點進一步明確。5月3日公布的《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透露將在“十二五”期間逐步將有穩定職業并在濟南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
據了解,未來五年濟南保障房建設,公租房將是主要方向,全市“十二五”期間建設公共租賃住房10萬套。濟南的公租房將全力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住房職工等群體,并逐步將有穩定職業并在濟南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范圍。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表示,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保障將先試點運作,在積累了一定經驗后快速推進。
同時,濟南市將同步推進廉租住房和棚改安置房建設,經濟適用住房(企業集資建房)則作為保障性住房的補充。此外,繼續保持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并不斷提高保障標準,著力改善中等偏下收入階層住房條件。“十二五”期間,濟南力爭使城鎮居民住房保障覆蓋面達到20%左右。
【戶型面積】
重點建設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公租房
戶型面積、配套設施這是每個選房人關注的兩大問題。意見規定,在戶型設計上,公租房將注重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力爭在較小的空間內滿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套型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重點建設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集體宿舍的人均使用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
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表示,之所以對此作出詳細規定,也是防止將公租房建設做成變相的“福利分房”。同時,集中建設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同步規劃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設施必須滿足基本入住條件。配建保障性住房項目與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配套、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意見規定,保障性住房項目可適當提高公建設施和經營用房配套建設比例,增加困難群眾的就業機會,經營所得用于彌補保障性住房維護、管理等費用。
【資金投入】
建公租房每年投入不少于10億元
建房子得有地,還得有資金。意見透露,“十二五”期間,市財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億元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建設,5年累計達到50億元以上。
據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行單列,保證優先供應,應保盡保。市國土資源、規劃、住房保障等部門將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專用土地儲備制度。濟南市將積極爭取省預留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新增土地指標,每年10月底前將下年度建設項目用地落實到具體地塊,確保建設實施。
意見規定,對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根據規模、區位、性質,按照不同比例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建成后由政府回購或回收,產權歸政府所有;也可由政府投融資平臺投資先期建設,在其土地熟化范圍內的其他經營性用地“招拍掛”時,將先期建設有關費用按一定比例分期攤入“招拍掛”用地成本。
【責任追究】
不但約談,還要扣減用地指標
保障性住房誰來建設管理?管好了怎么獎勵?管不好又會有怎樣的處罰?意見對這些問題都進行了明確。
意見規定,各區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與補償、土地熟化、保障對象申請受理、資格初審、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等工作的責任主體,承擔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各縣(市)負責本轄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對縣(市)區實行目標考核責任制,落實獎懲措施。 《濟南時報》 |